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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侨办:
为学习贯彻去年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依法护侨,和谐发展”的氛围,市政府侨办将在今年三月份举行“贯彻落实侨法精神,依法维护侨界权益——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主要内容见所附“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总体方案”(详见附件)。
总体方案所列活动将在三月份依次展开。为了有效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请各区县侨办按照统一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与本地区人大侨民宗工委加强联系,做好本地区侨法宣传主题活动的方案设计工作。各区县侨办在本地区组织一次侨法宣传主题活动,市政府侨办将在各区县侨办预先上报的活动方案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活动方案与相关区县侨办联合举行侨法宣传主题活动,并在活动前通过本市主要媒体专版发布三月份全市侨法宣传系列活动和各区县主题宣传活动的预告。
区县主题活动的设计不拘形式但求增强宣传效果,设计方案包括: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计划参加人数和活动形式(含主要内容);主题活动的设计方案要求于2011年2月15日之前报送市政府侨办国内处(电子文本)。
2、配合做好3月1日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落实工作及做好市政府侨办其他学习宣传侨法活动的组织配合工作;有关区县侨办做好3月1日启动仪式侨界群众文艺演出的准备工作。
3、选择本地区具备一定条件的街道乡镇,增设“侨法宣传角”。
4、发动广大侨界志愿者、市民群众在街道、乡镇、园区、校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5、运用区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配合开展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总体方案
活动主题:贯彻落实侨法精神,依法维护侨界权益
活动宗旨:围绕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学习侨法、维护侨界合法权益的活动,通过动员和组织全市侨界人士和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学习《实施办法》新修订的重点内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氛围,鼓励侨界人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主要活动内容:
一、举办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3月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活动地点:黄浦区南京东路步行街世纪广场
主办单位:市人大侨民宗委、市政府侨办和相关区政府
拟邀请市领导:
1、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晓渡
2、市人大副主任王培生
活动内容:
1、市领导致辞
2、侨界群众文艺演出(约45分钟)
3、涉侨法律法规、侨务政策咨询
参加对象:所在区全体侨界志愿者、其他中心城区各派10位志愿者代表共计约400人,参加政策咨询的人员约20人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协办处室:市政府侨办秘人处、政研处
二、召开“全市侨务系统学习新修订《实施办法》报告会”
活动时间:3月份上旬
活动地点:待定(拟在上海图书馆报告厅)
参加人员:全市侨务系统干部和社区侨务干部约300人
主办单位:市政府侨办
活动内容:拟由崔明华主任主讲新修订《实施办法》的立法意义、修订背景过程和修订的重点内容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协办处室:市政府侨办政研处
三、召开“上海市学习贯彻侨法座谈会”
活动时间:3月份下旬
活动地点:待定
参加人员:全市有关涉侨部门领导约50人
主办单位:市人大侨民宗委、市政府侨办
活动内容:
1、拟由市人大主要领导出席并就贯彻侨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作讲话
2、部分涉侨部门领导汇报交流本部门贯彻侨法精神及为侨服务的经验及下一步打算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协办处室:市政府侨办政研处、秘人处
四、在本市主要报纸媒体刊载一期侨法宣传专题
时间:3月上旬
内容:侨法宣传专题主要包括《实施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及解释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文宣处
协办处室:市政府侨办政研处
五、制作一次侨法宣传专题网络节目
与东方网(待定)合作,制作一次以宣传新修订《实施办法》为主题的网络节目
时间:3月中下旬
内容:市政府侨办主要领导就新修订《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上海开展侨务工作的情况、构建和谐侨界等方面同网友交流。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政研处
六、组织广大市民开展《实施办法》网上学习
时间:3月—全年
内容:在“上海侨务”网上开展侨法知识网上学习活动,发动全体市民广泛参与《实施办法》的学习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政研处
七、举行“东方讲坛—侨法宣传讲座”
活动时间:3月-5月份
内容:根据各区县、系统的要求举办侨法宣传讲座约20场,并拟联系中科院所属单位(生命科学院),以新归侨为对象安排侨法及侨务政策宣讲专场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八、组织区县侨办开展侨法宣传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3月份
主要内容:
1、要求各区县制定本地区侨法宣传主题活动计划和其他宣传学习《实施办法》计划并把有关情况提前报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2、选择部分区县的活动作为市侨办参与的侨法宣传主题活动
3、拟在3月1日的主要报纸媒体上专版刊登全市侨法宣传主题活动的预告
4、选择区县适合的街道乡镇,增设“侨法宣传角”
承办处室:市政府侨办国内处 |